2009年2月6日星期五

田文华上诉了,我很欣慰!


1月22日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。对于草菅人命的企业经营者,我没有丝毫的怜悯,但是仍感十分震惊!原因不仅仅是判得重,而且是过于草率。颇有匆匆结案,重判以迎合部分人士的愿望,快速平息舆论的意味。

给我们留下许多问题:当地技术监督局的干部们应该承担何责?国家技术监督总局的干部们应该承担何责?主管的行业领导应该承担何责?该领导的领导应该承担何责?其他奶制品公司的田文华的同侪应该辞职否?这些老虎的屁股如何连摸都摸不得?

幸好,田文华没有认命,她(2月1日)上诉了,给了我们一个继续寻求答案的机会。希望她一直上诉到最终。从以法律维护公民权利的角度出发,我支持她的上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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